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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与‘理’齐学,共争佳绩”学习互助活动的通知

2023-12-19   审稿:lixy     (浏览次数:)     打印    收藏

发挥新生支委和学习委员的服务功能、榜样作用,提升新生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以大一上半学期期末考试为契机,学院团委决定开展“与‘理’齐学,共争佳绩”学习互助活动。

一、活动对象

学院2023学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115

三、活动内容

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与按自愿原则与小班结成学习搭档,可以以“一人对一寝”“一人对多人”的形式。各班团支书在1222前将本班结对情况(附件)发送至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邮箱2265241164@qq.com。经审查无误后,互学小组正式组成。互学过程中,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榜样作用,通过提供学习督促、学习资料、学习指导等,共同进步。各学习小组保留10张体现帮扶内容或效果的照片或截图每张照片需有不同日期的时间水印,在期末考试结束后统按群通知要求上交,照片合格即为成功参与活动

四、活动赋分

1以小组成员初修必修加权排名平均数大小进行评选,共评选一等奖1组,二等奖2组,三等奖3组,分别赋附加分2.51.50.5分。

2具体赋分以i川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如在互助过程中出现支委或学委不认真备考,积极贡献的情况,则班级同学可以申请取消结对关系;如出现班级同学不勤奋学习,主动交流的情况,则支委或学委可以申请取消互学关系并在班内重新选择互学搭档;如发现互学小组成员共同消极备考,则会取消小组参与资格。

2)本活动将作为支部建设情况参考,请各支部务必重视。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组织建设部郭同学(2769314619)或在答疑QQ群(742667444)里咨询。

 

理学院团委

20231219